更新时间:2022.08.17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或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
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婚前婆婆买的房子如果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或者婆婆的名字,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父母买房,且房产由父母明确表示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在离婚时不属于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房产是结婚前父母所买,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房产在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
婚前买房再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则需要看购房时是否只用了单方的财产,要是购房仅仅用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这就有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要是购房利用的是夫妻双方的财产的话,这就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从法律上讲,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时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夫妻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
从法律上讲,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时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等。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自己财产还贷的,该房仍被认定为是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买个人买房,但是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或者加了配偶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
婚前买房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的权属就从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了。
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