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经交警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要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生效。生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没有足以推翻它的证据,就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申请重新认定。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责任划分不服的,希望对事故重新认定的,应该从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当天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形式的复核材料。但是该重新认定申请书只能提交一次,建议找专业律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的认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期限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
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 1、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使用; 2、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话,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 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用到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的现场情况做出的,在诉讼中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具有鉴定结论的性质,也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机关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文书。因此,从形成的时间考察,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书证。
电子版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已经加盖公章的鉴定报告意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收费。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出具的一种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公文文书,一般是不收费的。如果进行责任认定时,需要检验、鉴定的例外。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赔偿证据使用。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具有证明的作用。
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及时、公正的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利于切实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作用。是一个专业的技术性的分析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