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许可,行为人私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并且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触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是犯罪,判刑规定是:一般犯罪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海关的监管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的环境保护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 3、犯罪既遂形态不同。是前者属于行为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客体要件 擅自进口固体废
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客观上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
一、怎么认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侵犯了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本罪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包括: 适格的自诉人。被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被害人因此丧失生命、丧失行为能力,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没办法告诉的,被害人的配偶、孩子等等,可以帮其进行起诉。 要有明确的被告对象,诉讼请求要具体。在起诉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