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任何股东,无论持股比例的多少,都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股东在法定情形下还可能代表公司诉讼。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等。
股东决议一旦作出,即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等全体公司成员均有效。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适用于全体成员。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犯股东权利,这种情况可以分为股权转让无效、非法剥夺股东资格、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然是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决议应视为无效; 3、利润非法分配,股东会违反本规定作
首先,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其次,程序必须合法合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
首先,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其次,程序必须合法合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
合资企业与独资企业的区别在于: 一、投资主体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指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具有投资主体和个人出资的企业; 2、合资企业:指有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共同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企业。 二、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股东,只有一个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即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参与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这些权利都是由股东是公司出资者的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和公司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允许有一个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从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来看,只能允许有一个股东,不能有多个股东,如
对于独资企业,我国公司法中没有进行规定;对独资企业进行规定的为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规定包括有:个人独资企业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