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债权转让又被叫做债权让与,是指在当事人不对合同内容进行改变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和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则第三人就会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来合同的债权人因为债权的转
债权转让即将自己拥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注意事项如下: 1、债权转让属于形成权,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便可以完成转让。但是,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同时,为了交易安全,该转让不得撤销,债务人同意
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并不属于公婆的子女范畴,对其不需要承担赡养的责任。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儿媳只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与之相对应,儿媳对
老公欠的债老婆不一定是需要偿还的。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一起去借款,不管该笔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通常都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中一方个人名义出具的借据,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也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2、代表企业行使职权并签字
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有:成年子女、一定条件下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一定条件下的兄姐。上述主体并不包括儿媳妇,所以儿媳妇并不需要对公婆履行赡养义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
房产权是房屋产权的简称,房屋产权的定义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房屋的全部权益,包括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房屋所有权,二是房屋所在土地的国土使用权。二者缺一不可,二者缺一说明
房产权并非一个法律词汇,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口语化词汇,房产权指的就是房屋产权。所谓房屋产权,即是房屋的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房屋全部权益的总和。 拥有房屋产权,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的占有、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特点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继承人在前
国债包销义务由承销商承担。国债承购包销一般是指,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的国债发行方式。国债承购包销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承销机构承销境
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媳妇与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媳妇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表示,国家法律鼓励媳妇赡养公婆,但是不强制要求。赡养人
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吗?根据现行婚姻法看,没有。现行婚姻法规定,对岳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人,他主要是他的子女,当然这里子女要注意一下,它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如果他们前面还收养过孩子,那么这些养子女对岳父母也有法定赡养义务。还有一类特
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产权人享有的对房屋进行处分、使用、收益、占有等权利的总和。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组成。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性质、来源,往往决定了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其形成原因,往往正是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