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干部离休退休年龄的界限,考虑到当前干部的实际状况和接替条件,应当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干部的,正职一般不超过65岁,
各级领导干部退休年龄规定如下: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
厅级干部的退休年龄一般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但如经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还可以提前退休。
厅级干部退休年龄是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性干部年满60周岁。 我国退休年龄规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连续工龄或
厅级干部退休年龄原则上为60岁(男女干部相同),不同岗位上的厅级干部退休年龄根据工作需要略有差别、或转为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任闲职,或转为“二政府”的政府协会。干部离休退休年龄的界限,考虑到当前干部的实际状况和接替条件,应当规定:担任中央、国
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男子年满六十岁,女子年满五十五岁,工作年限已满五年,加上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年限,男子共满二十五年、女子共满二十年的;男子年满六十岁,女子年满五十五岁,工作年限已满十五年的。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