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次,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应当进行索赔,而不是理赔。需要索赔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肇事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票据进行计算。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等,若是造成伤残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若是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不造成伤残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护理费赔付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x护工人数。
按下列方式计算误工费: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等。
造成交通肇事人身损害的,一般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赔偿受害者的处理如下: 1、根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决定书,双方当事人来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肇事者的索赔,首先应当通过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会联系双方家属就赔偿方案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并执行,就不用起诉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起诉,将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主要考虑根据以下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
1、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