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3
由公司承担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能够对自身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出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未成立债务由发起人承担,未成立的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因此不能承担民事权利义务。那么,因公司设立而产生的债务自然就落到了发起人的身上。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
股权转让债务由谁承担,由原股东和受让人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处理。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不承担。但无论是原股东还是受
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后应当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公司破产以后债务破产人承担。破产后,破产人应当偿还破产人全部财产的债务。不能足额清偿的,破产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对于不能清偿的剩余债务,当事人可以向有过错的股东追偿,否则债务将消失,公司不予清偿。根据法律规定,暂时无力
一、合作社破产债务谁偿还 合作社破产债务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
公司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公司破产,只承担有限赔偿,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在公司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出资人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也不需要合伙人按比例继续清偿债务。
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即有合相关姻关系的夫或者妻,已经离婚的或者尚未结婚的不是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同时继承债务。遗产继承是财产和债务一并继承的,不能只继承财产而不承担债务,继承人负有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的责任。 当然,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愿意清偿的不在此限。
法定继承也是要同时继承债务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