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屋转租合同相互独立,二者之间不属主从或依附关系;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法有效的房屋转租合同并不必然解除。 但是,由于出租人出租房屋行为和承租人转租房屋行为处分的是同一标的物,因此两者之间难免互相影响。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
盖了财务章的合同无效。签订合同时应该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不能加盖财务章。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等合同事务,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
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无效。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
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无效。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
出租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无效。不过这里不是因为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是主从合同关系,而是因为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了对标的物的租赁权,转租合同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一般情况下,合同自终止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转租,是指承
没有付钱签的购房合同成立,但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该合同从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则未付钱前合同未生效,如果没有这样约定而只是约定从签订之日起生效,那么是否付钱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是否还能生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是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使得合同发生变更,也不应该超过原本的合同关系,并且只有在特定情况
单方合同修改,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修改内容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法律规定,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
签了合同没拿到,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
试用期会签合同,如果在试用期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合同的,那就是违法的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工资。但是不签订合同不到一个月的,那就不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只需在一个月之内订立好劳动合同就可以。
有效,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
无权代理合同经追认是有效合同。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