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一、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
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证件材料不齐全的; 2、男女双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一方不是出于结婚的自愿。
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 1、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不能为其办理结婚手续。 2、和登记结婚的另一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禁止结婚。 3、已经有配偶的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要进行登记结婚的人,不能结婚。 4、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法定情形有: 1.男女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男女有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
以下情形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查封期间申请登记的等。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有: 1、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非双方自愿、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2、不予登记离婚的情形有,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结婚登记不是在
出现以下情形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不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1、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非双方自愿、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2、不予登记离婚的情形有,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非完全民事行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