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为单位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实在战时犯罪的,那么直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应予追究的刑事责任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一般判刑如下: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
行为人若是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包括为: 1、一般是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依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
犯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一般判刑如下: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一定是无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刑事责任是对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通常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雇主,对安全生产、作业负有组织、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
构成逃税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