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一经作出即生效,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 如果是书面作出的放弃继承,在该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例如书信尚未发出,是可以自行撤销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 因为此时该意思表示虽已写明,
在放弃继承权后,继承人一般是不能对其行为表示反悔的。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自己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经过其他继承人见证之后是生效的,一般无法反悔,除非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是受胁迫或者欺诈的。
放弃继承权是能够依法办理公证手续的,也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同时,继承人可以到公证机关通过公证的方式放弃继承权。
能否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继承权可以被继承人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权可以放弃。根据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财产继承人一般是不能够放弃部分继承权的。继承权具有不可分割性,只能全部放弃或者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的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