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与本案有关的财产都可以保全,但应在请求范围内。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即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在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范围之内,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与本案有关的财产都可以保全,但应在请求范围内。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财产的价值与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即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男方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的标准: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的范围以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人的财产为限,不可以对外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如果是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因此,财产保全的范围不可以超过申请人要求的范围,或者争议财产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
离婚财产保全的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范围主要包括: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婚前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还是无形,只要是合法取得的,都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共同或者部分单独或者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
《民法典》规定婚后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以下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未明确只归于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