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六十日内。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自行政拘留行为被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规将复议期限规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执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规定复议期限超过60日,则按该法律规定超60日的申请期限执行。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行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处罚的复议时间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行政复议答辩期限是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内。行政诉讼被告一般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三个月。如果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予以执行。
当事人就行政机关对于土地作出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如果认为与土地有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六十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知道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如果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复议的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
当事人就治安行为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行政复议机关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的期限一般情况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