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租房合同最少可以签订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房合同,当事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期限无效。
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 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相对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以及债务人需承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为以下几种情况: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4、在订立合同时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行使担保权须遵守以下顺序和要求: 1、在保证期间内行使。合同中一般有保证期间的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全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期六个月。 2、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纠
借款到期不还,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行使代位权。但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从权利;并且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代位权行使的必要费用主要包括: 1、诉讼费用,例如案件受理费,申请证人作证的交通费、误工费,公告费、鉴定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等; 2、债权人为本人所支出的差旅费等。
一般是由债务人,承担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负担,而诉讼费属于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因此由债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