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问题: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准备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三种资料: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
当事人一般不可以匿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当事人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以实名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为劳动者保密;如果举报属实,且为查处重大的劳动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还应给予奖励。
员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员工所述属实,劳动监察大队发现企业存在某些不当行为,可以对公司进行相关罚款处罚。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罚如下:1、改正错误,比如欠薪公司照发;2、公司拒绝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劳动保障局会与工商局配合吊销企业营业执照;3、
告到劳动监察大队后果为会被要求限期支付员工工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向劳动局举报的案件,劳动局应当自受理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材料如下: 1、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