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实行计件工资制时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应享受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工作日150%、
加班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法定双休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单位安排加班计算加班工资的方式是: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休息日加班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法定休假节日加班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法定双休按法定节假日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计件工资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休息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工作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计件工资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休息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工作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试用期加班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额外支付工资。无论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计件工资制也要发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不论工作的形式都有加班费。单位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计件工资制不是就不用发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不论工作的形式都有加班费,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一般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