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停车的地方如果是允许停车的,也就是有停车线的且在停车线内的,负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如果不是就要付一半的责任或者全责。 具体依照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
第一种情况,在没有停车位停车框的地方停车,这种情况基本上中招的几率非常高,即使没有交警现场执法,也有可能有电子眼执法,现在电子眼执法非常厉害,就是50米开外都能把这个车牌拉过来看得清清楚楚,所以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在那个地方停车。 第二种情况
不扣分,只罚款。我国交通遵守的是右侧通行,所以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必须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没有正规的停车位,那么是算违章的,当然是要罚款扣分的。有禁止停车的地方肯定不能停;其次,那不是说没有禁止停车的地方就可以随便停车,只是说可以停车,但是只能临时停车;最后,只有有可以停车的标志,就是停车场的标志,你才可以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
只要不在停车位停车都算违章。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
当事人对违章停车的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来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当事人需要在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如果超过该期限的,复议机关一般不予受理。
违法停车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33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
对罚单没有异议的,可以当场缴纳罚款;或者可以在收到罚单的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