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没有关系。房屋确权不是为了拆迁,主要保护农民利益。土地确权最终还是为了考虑广大农民的利益,承认现在所经营的土地合规合法化。宅基地确权后,真遇有拆迁的情况,这确定并登记的权限是拆迁补偿最有利的证据,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根据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搬迁国家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由于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由于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由于
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但是,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如
我国实行严格的宅基地使用权政策,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赠与的对象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集体成员,也就是本村村民。同时,
私闯民宅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不遵循法律规定,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在房主的要求或者相关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执迷不悟;拒不离开,给房主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隐患,并影响房主的正常生活。 2、不遵循法律规定,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并且在入侵期间对房主住宅内的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
两个户主一个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是依法取得的,在征收拆迁宅基地时,那么两个户主都可以获得补偿,但是只可以获得宅基地上房屋补偿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的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获得以下拆迁补偿:1、停业停产的损失。2、搬迁设备设施发生的费用。3、剩余租赁期限内租金差价补偿,即重新租赁土地或房屋多支出的费用。4、因拆迁造成裁员的,政府应补偿职工安置费。5、政府制定的《补助
通常情况下,宅基地购买协议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 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宅基地不可以随意地进行转让、或者是赠与给他人。 所以说,宅基地的购买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农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宅基地是基于农民的特殊身份通过申请获得,不能单独转让和买卖,只能在房屋产权变更时一并进行转让。所以,单纯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公证处不会进行公证的。 另外,本
宅基地买卖合同当然无效。需要确定的是,我国是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部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而不能纳入个人所有部分。本村村民享有的,只是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村民集体赋予内部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