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如下: 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3、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是: 1、诉讼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4、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人民
治安拘留对子女政审有影响一般没影响。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
我国人民法院若采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行政诉讼从立案到判决,一般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需要四十五日,并且不能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从立案到审理可能需要一至二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立案的时间一般情形下不超过七日。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若是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从立案到开庭,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要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要在四十五日内审结。因此开庭的期限不能超过上述审理期限,但具体的日期则由法院合理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