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如果被拆迁人在政府作出单方补偿决定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则政府拆迁部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强拆。
补偿协议达成之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选择协商、诉讼或者仲裁。协商不成;则另一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是我国《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内容:“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该内容的主要意思是对
1、该协议约定“因乙方对市场和合作模式了解不足,现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这属于乙方违反原合同,乙方违约,存在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建议去掉这句话。增加争议解决方式的内容。3、该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可能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时间内,没有对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需要注意把补偿
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告知原告撤回起诉,由原告撤诉后结案。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在开庭之前会先行调解,如果当事人在开庭前的调解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确认并依据协议的内容予以履行。此时相当于可以不再由法院进行审理,法院在
达成协议后可以反悔。属于合同违约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对方当事人有其他要求的,应当满足。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拒绝接受调解书的,表明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反悔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书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