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假释不应该由法院办理,法院负责批准假释,服刑人员自己办理。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符合假释条件可以办理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决定监外执行收监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监外执行是刑事处罚的一种特别执行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适用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需要收监。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而监外执行,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
可以保外就医的疾病有: 1,严重传染病;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6,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7,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适用监外执行的罪犯离开经常居住地到外地的法律后果。监外执行是指对已入狱一段时间的罪犯因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暂时离开监狱,在监狱外执行的制度。法律只规定被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以下情形的,将被监禁执行。严重违反监外执行管理规定的,没有
有关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可以的。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当然也包括监外执行,因此,监外执行也是可以减刑的,只不过实践中可能比较困难。
管制和假释都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并由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判处假释或管制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如果管制期满,刑罚执行完毕;如果假释期满,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的,则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