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需要迁户口的,可以拿着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向迁出地派出所或迁入地派出所分别进行申请迁入或者迁出,在拿到《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另外,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2、入户申请书;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每人各带2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所携带离婚协议书的数量是3份,并且,离婚协议书内容必须就自愿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此外,离婚双方当
户口迁移所必须的证件有: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其他证件或材料则根据迁移人具体迁移的事项准备。属于婚迁的,则还需要额外提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属于上学迁移的,需要提交学校的录取通知
一、市外迁出: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
一、条件: (一)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二)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
有结婚证迁移户口办理手续的方式:首先,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迁入机关申请准迁证。然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最后,当事人携带迁出证、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办结婚证不需要迁户口,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结婚证不需要迁户口。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一般带好本人的身份证件,比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不需要迁户口即可。根据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只会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如果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
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结婚后迁移户口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有: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迁移户口方的户口本,户籍所在地的迁出证明,迁入地的准迁证明等相关材料。
领取结婚证后,迁户口的手续和证件:携带申请书、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办结婚证不需要迁户口。根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迁户口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