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一审过了十五天上诉期不能上诉。判决过了15天上诉期就开始生效,对于生效判决不可以上诉,如果确有错误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审判监督生效可以以下途径来启动:1、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2、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3、上级检察院抗诉。各级人民
过了15天上诉期不可以上诉,但如果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的,仍可以向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争取通过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来更正原错误判决,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事案件判决过后,对方有一个上诉期,这时候无法向对方要钱,只要上诉期过了,判决书就生效了,同时也证明对方对判决没有异议。这时才可以要求支付赔偿款。
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作出后过了十五天上诉期的情况下,当事人是不可以再进行上诉了的,其必须履行判决书中所规定的义务。《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期间内,当事人撤诉的,在之后便不能再上诉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上诉期限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一审判决后没上诉,可以申诉。申诉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