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在十五天的上诉期间,上诉状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递交,即面交或邮寄。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把材料交给一审主审的法官或书记员。当面递交民事上诉状是最为安全和快捷的方式。
上诉期最后一天邮寄或直接送达都可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
上诉期最后一天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含不上班的周六、周日)的,上诉期向后顺延至正常上班日;履行期限,法定节假日均算在内,也就是说遇到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不顺延。《民诉法》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
不算超期的,一般民事诉讼法的上诉期限是15个工作日,即使在最后一天,也算在期限内,所以不用担心
上诉期最后一天邮寄或直接送达都可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期限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限定。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那天起的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具体如下: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