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赔偿范围包括:固有利益和信赖利益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
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 生的损害。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如下: 一、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就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以下这些: (1)固有利益损失赔偿。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
用人单位如果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则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辞退的,则按照上述标准的双倍来赔偿。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理论上没有上限,但数额过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调低;其他。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则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为标准计算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属于非法解除,应按标准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可以是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是合同成立并生效时。
认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致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以其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要件及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定义如下。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因不具备法定条件被确认无效或撤销时,才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