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行政处罚的程序分类有两种: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2、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
对行政处罚进行复议的程序是: 1、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审查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而决定是否收案和处理; 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 4、作出决定。
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处罚程序为:调查,行政机关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审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进行审核。决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处罚决定。送达,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
处罚程序执行的规定是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法律其他规定。
作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法》对加处罚款的操作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加处罚款主要的程序环节是: 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依法加处罚款并将标准告知当事人; 2、书面
法律分析 交通罚款属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而交通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机关。因此其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的罚款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程序如下:执法人员应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事实确凿,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法定期限内交至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