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是公安机关。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监外执行是将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从监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根据法律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综上,管制的执行机关为社区矫正机构,即司法局或者司法所,不是社区监狱,更不是公安机关。
缓刑指的是暂不执行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是否适用缓刑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再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是否适用缓刑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首先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其次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如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没有社会危险性等
监外执行的机关可以是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 二、三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
罚金的执行主体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并由社区矫正机构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公安机关可监督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规定报告活动;按规定会见客人;以及按规定行使其政治权利。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由于拘役的法定刑期是1-6个月比较短,因此往往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通常情况下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从程序上说,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作出死刑判决的人民法院。从具体执行上说,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可由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的,可交付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
1、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方式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
拘役一般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的监管场所执行,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在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