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第一,主要证据不足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第二,依法采用的法律、法规是错误的;第三,行政行为的作出违反法定程序的;第四,不属于职权范围作出的行政行为的;第五,滥用职权的;第六,行政行为有明显不当的。作出行政行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依法判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
若出现出现法定情形则行政行为会被撤销,具体说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违反相应的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有以上六种法定情形任意其一的,人民法院都会判决
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从客观方面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当的等条件。注意事项是撤销后,重新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能和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
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一个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概括起来为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需符合的条件: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当的等。注意事项是撤销后,重新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能和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
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有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等。
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一个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概括起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