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1、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调解是在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等级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或者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条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有:医患双方当事人是自愿调解,调解是依医患双方的申请进行,卫生行政部门不能主动进行调解,经调解后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能由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原则有: 1、自愿调解; 2、依法调解,调解应遵守合法性原则,包括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两个方面; 3、民主调解:经当事人各方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组织或者个人,协助做司法调解工作。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经审核,发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
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是专业的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如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权要求重新鉴定。
可以。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但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最高额度各地不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
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行政调解的规定是,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方式有: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原则有: 1、自愿调解 司法调解一定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不能强迫调解,不能违背当事人意志进行不平等的调解。除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之外,法官不应干预,确保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享有
医疗事故赔偿可以调解。因医疗事故的赔偿发生纠纷的,属于民事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