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法定案件在前述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
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不得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保释候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对住所的监视不得超过半年。在取保候审期间进行审判和住宅监视,不得中断对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等待审判或居民监视的保证释放期满,应及时解除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
补充侦查期间只要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
二次侦查阶段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刑事案件在侦查期间内也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家人或者律师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的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补充侦查是原来的侦查材料证据不够充分,事实不很清楚,需要对事实和证据补充调查,弄清事实真相的补救措施。而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交到人民检察院后,以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将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监视居住的期限为六个月,取保候审的期限为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被警察带去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最长是24小时,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分转送到看守所。被拘留的话一般24小时内通知,也不排除派出所忘通知的时候。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