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每个赔偿费用的标准不一样: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应当分为两种情形,前者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者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前者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后者也承担100%。负主要责任的,前者承担70%,后者承担70%到80%。同等责任的,前者承担5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确定: 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或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非职务行为,驾驶人为被告;是职务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是被告; 3、车辆借用、租赁、
一、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必要的支出; 二、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成的可以一方提起诉讼。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
在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中,金额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交警主持调解,调解人员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之后分析各当事人的责任与过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调解达成一致后出具调解书。
交通事故中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2、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3、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方法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目前,没有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分割的具体法律规定。一般对于该精神损害赔偿金,在近亲属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以及未成年的基础上进行分割。如果对于分割,近亲属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