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合同就是因为上述客观因素而拒绝履行合同。
拒绝履行合同的处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可以拒绝履行合同的条件的情形分别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7、债务的标的不适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七)
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如下: 1、标的物交付之前,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一般由出卖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货物是由出卖人交给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由买受人承担该风险。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履行中需承担以下义务: 1、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通知义务; 3、协助义务; 4、保密义务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
拒绝履行司法协助的情形会有的问题是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60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通知义
拒绝履行司法协助的情形会有的问题是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抗拒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出警,依法处置。对下列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一)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二)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有: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存在,就无所谓拒绝履行的问题。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