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加班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
加班工资计算: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一:一般计件工资算法: 1、周一到五每天超过定额的部份按1.5倍计算,即计件里已含有加班费。 2、周 六、日不计定额,按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乘以2倍计算,即不超定额部份也是两倍。 3、法定节假日也不设定额,按所以完成计件量的计件工资3倍计算
加班双倍工资的确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有相关内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计算加班工资支付基数的办法: 1、如果是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是按照天数计算的,此时用每月工资除以21.75就是日工资的基数; 2、如果是下班后加班的,用上述得的日工资除以8小时就是每小时工资的基数。
平时加班按正常工作工资的1.5倍计算。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平时的工资1.5倍。休息日安排工人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时薪不低于3倍。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
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21.75×200%。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
国庆加班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除此之外,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不得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春节加班的,初一、初二、初三是三倍工资,其他四天只有两倍工资。春节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其他四天是调休放假,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调休放假,这4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
劳动者加班工资的计算一般是按照基本工资进行加权的计算,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除了这两个计算方式,对于
1、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按《劳动合同
计算加班工资的公式:工作日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