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找不到债务人的,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这是因为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在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原本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但是由于找不到债务人了,如果债权人能够
债务人被抓了的,要分情况讨论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1、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在债务人被抓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清偿债务;2、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可以单独
债务人如果不还钱的,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担保人的性质而有所区别。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的,在债务人无法对债务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虽然是婚前所欠的债务,但是在婚后该笔债务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但是该笔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即夫妻约定为个人来承担的债务,或一方从事与家庭生活无关所欠的债务。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 一方在结婚之前所欠的债。 一方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资助没有扶养义务的人所欠的债务。 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钱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
所谓的婚后共同债务是指: 1、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如果可以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以夫妻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要的,除此之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以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就不属于夫妻共同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具体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共同生活债务主要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
婚后置换房,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是一方变卖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又用此笔财产置换了新的房产,这种情况下,该套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并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一方财产也叫夫妻特有财产,通常是指,夫妻在婚后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夫妻双方的约定,夫妻保留有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约定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执行具体操作程序:1、先行控制。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2、通知共有人。注意
婚前财产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规定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双方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如果明确是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是享有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