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非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公
非公务人员受贿会受到的处罚是: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此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一般处最低一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一般处最低五年有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个人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一般处最低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两类:一类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另一类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家工袭作人员,可称为准国家工作人员。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三部分人员: 第一,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受国家机关、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对于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13)民提字第127号:本院认为,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不宜简单套用“溯及既往”原则而追溯
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
[刑法条文]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没有相关司法解释
烟草工作人员非法倒卖香烟,涉嫌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倒卖文物罪是指,行为人为了牟利,实施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倒卖文物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判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那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