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民间借贷纠纷指的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时,发生的民事纠纷,一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解、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一)借款用途的风险。为确保借贷用途的合法性,建议在借条中就借款的合法用途作明确写明,避免借款人或共同债务承担人事后以借款用于非法用途作责任推脱。 (二)债务人的身份风险。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而且要借款人本人当面书写、签字、盖章并作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是: 1.借款用途要合法; 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
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民间借贷行为有如下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
民间借贷需要的资料:1.借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婚姻状况证明。2.借贷人的征信报告。3.个人财产证明。4.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证明。5.借贷人的个人简历。6.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征信报告、银行流水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民间借贷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民间借贷引起的纠纷: (一)借款时不写借条; (二)房产抵押形同虚设; (三)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 (四)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 (五)诉讼时效纠纷。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包括,依法惩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等。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包括约定条款不规范,借贷的手续不够完整,缺乏担保抵押,没有可靠地法律保障等。一般民间借贷的利率容易高于法律规定的范围,从而导致该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