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如果劳动者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法定辞退情形,此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属于第39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不续签或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不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但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 劳动关系的解除有多种方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