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强制拆迁方式包括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迁。行政强迁是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以下人群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具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满一年没有其他住房或住房居住困难的;具有常住户口自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居住的;无常住户口自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居住满五年的;具有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在外借房居住的;因服兵役、读
1、可以了解一下与自己同等条件的拆迁户的平均补偿价位是多少。 2、可以了解一下国家关于拆迁的法律规定,避免自己在拆迁中利益受损。 2、一定要保管好房产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原件,如果以后出现纠纷这些证件就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在实施拆迁前会对被拆迁人进行调查,被拆迁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登记了谁的名字,谁就是被拆迁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应当先看拆迁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一定要仔细审查拆迁协议,遭遇非法的强拆时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提起行政诉讼。强拆是指开发商或拆迁公司与业主就拆迁补偿未能达成协议,经过一定法律程序由法院组织的强制拆迁行为。
确权的含义是:拆迁办,土管局,村支书,村长在一起根据土地和建房的批文进行审定;村支书,村长权力特别大,有权决定确权安置面积.然后同村民单独商定,只要信息公开,村民可以互相对比才能公平些;否则绝对不公平.
一、被拆迁人主要的实体权利 (1)所有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地役权; (2)经营权 二、被拆迁人主要的程序性权利 (1)知情权 (2)听证权 (3)选择权 (4)对评估结果异议权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 (6)依法请求回避的权利
房屋被拆迁人的法定权利有: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违法举报权。法定义务有:依照规定实施拆迁;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依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
有补偿,在各类企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前,所有列入搬迁重建计划的企业,可继续在原参保地开立社会保险账户,并可在新登记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账户。以企业搬迁日为基准日,搬迁前在企业登记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可以继续留在原参保地,继续享受原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
政府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
1、知悉拆迁情况的权力; 2、获得补偿的权利; 3、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 5、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 6、评估结果的复核权; 7、申请鉴定权; 8、申请裁决权; 9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