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标准的公司架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机构及相关的职能部门,至于具体职能部门则因企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却别,但是一般包括企划部、办公室、财务部等。
在我国公司很多种分类,公司种类的包括:根据公司的责任形式,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东人数可分为一人公司和多人公司;根据公司的股东身份可分为国营公司、民营公司,或国内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等。
公司高管,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法人责任为:以自己全部的法人财产对公司债权负责。 股东责任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法律规定: 1、民事责任: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等。 2、行政责任: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等。 3、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时候采取双罚制。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作出了以下规定: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
公司法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 1、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表决; 2、查阅公司相关文件。例如,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 3、分红、优先认购等。
在我国公司解散后需要清算。关于解散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了解散原因、解散程序、清算组职权、解散后债权债务处理等内容。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
并购风险: 1、合同管理风险; 2、诉讼仲裁风险; 3、客户关系风险: 4、人力资源风险; 5、交易保密风险; 6、税务风险; 7、合同风险; 8、其他。
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 1、公司主体的变化,导致一个或者以上的公司归于消灭; 2、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 3、权利与义务的概括转移,债权债务的变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