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离婚过程中,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申请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全措施。换句话说,离婚可以做财产保全。具体来说,在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对方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
一般情况下,不离婚无法申请财产保全,因为通常只有发生离婚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才能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如果发生以下两种情况,即使不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1、一方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离婚案件不可以反诉。因为离婚属于复合之诉。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是因为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都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反诉具有以下特点:1、反诉
离婚案件当然可以上诉。离婚案件中,不论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还是不准离婚,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都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期限内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直至二审作出判决为止。如
离婚之前不能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同时,在经得配偶的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处分夫妻共同的财产。换句话说,除非经过配偶同意,一般情况下,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人,需要承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
房产要被认定为婚前财产,就需要明确房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换句话说,“婚前”这两个字就是指,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得到的财产,难以被认定为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
离婚时如果有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直接申请保全。关于申请财产保全的分析如下: 1、离婚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起诉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相关证据,并提供财产线索,法院裁定保全后
婚前财产如果需要做公证的,由男女双方带上公证所需相关材料,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所需材料如下: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
离婚前,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当然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将共同财产转移给子女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种赠与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完成转移,双方也不能随意撤销
婚前财产没做公证,离婚的时候也不需要进行分割。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一方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步骤如下: 1、首先要提供要保全的财产的线索,比如要保全银行账户的,要提供银行的开户行、名称、账号等信息; 2、还要向法院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担保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担保物,在司法实践中,多数采用的都是购买保险机构的保单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在结婚登记前,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且购房款已经全部交付完毕,那么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但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