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1、拆迁能强拆。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
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房屋拆迁经济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奖励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的,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进行奖励的情形。
房屋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由作出该决定的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费用,搬迁费、安置费、造成停产停业的赔偿费用,关于赔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具体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
房屋征收举行听证报政府批准同意能提高拆迁补偿。房屋进行拆迁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需报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门
房屋拆迁不可以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其自身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
拆迁补偿款拿到的时间依照拆迁补偿协议中对支付时间的约定为准。拆迁补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拆迁安置的房子会有纠纷。在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签定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子的承租人在搬迁的期限之内拒绝进行搬迁的,则拆迁人可以依照法律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申请,也可以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是可以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提出
拆迁房屋是可以出租的。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出租的房屋有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可以强制拆迁。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