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三个月,但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不是从行政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后就开始计算的,应该是从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更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下开始计算。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能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行政复议申请。
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可以撤回的,是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该局有权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可以了,撤销后该局可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再次下达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
吊销驾驶证是行政强制执行。驾驶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属于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
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规定,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于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
拘传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指对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进行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拘传属于《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
申请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诉讼。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基础是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是一种解决不平等主体纠纷的活动。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对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但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的权益。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