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婚前的房子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同财产的问题,要根据双方是否出资以及购买房子的目的来确定。首先如果是个人完全出资,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即使是在婚前买的,也属于共同财产。同样,如果是个人出的首付,但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属于夫妻
婚前房子原则上不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当事人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1、在婚前已经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 2、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财产购置了房产。同时,该项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这时候就算双方之后登记结婚,这项婚前财产也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结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没有其名字且婚后没有加上则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与其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1、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
1、如果夫妻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因为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房子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 2、如果是夫妻一方支付房屋首付,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如果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则
不属于夫妻共有,属于登记人一人所有,前提是双方没有事先书面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一般不为共同财产。 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该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并由登记方予以适当补偿。
不是。结婚前的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双方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一方婚前的贷款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子的所有权归产权人一方,但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的归属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将房屋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产权一方需要相应的补偿。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子的所有权归产权人一方,但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