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高温费是企业发放的。高温补贴不是由政府部门发放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
如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不发放津贴则违法。 1、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津贴,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每年6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担保费税前扣除。法律规定,企业支付给向银行借款的担保方,即其他单位,非企业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担保费用,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劳务工与派遣单位之间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全部劳务费用,并凭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劳务合同、发票,允许在税前扣除。如果劳务工不属于单位任职或受雇员工,其所发生的其他工资性费用不允许在单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担保费会在税前扣除。法律规定,企业支付给向银行借款的担保方,即其他单位,非企业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担保费用,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可以税前扣除,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
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劳务工的全部劳务费用,并凭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劳务合同、发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劳务工不属于单位任职或受雇员工,其所发生的其他工资性费用不允许在单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夏季高温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高温补贴一般是计入了劳动者的当月工资报酬当中,但要是加上了这个高温补贴之后,当月的工资报酬也没有达到了纳税标准的话,则其实也是可以不用缴纳个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