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2
以下这几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
依法律规定和具体犯罪情形,抢劫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如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对于未遂犯,可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
实践中通常有如下判刑基准: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
关于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在法学界与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主张: 1、抢劫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因而既遂应当是以行为人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 2、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人身权利,而且人身权利应当被认定为主要权利,因此即
根据刑法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抢劫罪成立条件是需要满足如下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
抢劫罪的判刑标准: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一般处于三年以上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于罚金,有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数额巨大等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凡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刑法规定中有八条加重情节,分别为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多次抢劫或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持枪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以上八
抢劫罪指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当场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暴力。抢劫罪中携带凶器抢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强行挤压、撞击或者强行强迫他人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行抢劫财物时
抢劫罪减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