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2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二)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绑架罪的加重情节是指杀害被绑架人,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 “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
开设赌场罪量刑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诽谤案的立案标准是,本罪是情节犯,只要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如下: 1、行为人犯本罪致使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的; 2、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后在2年内又犯的; 3、利用信息网络发布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五百次以上的; 4、存在其他情节严
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抢夺罪的加重情节如下: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加重情节有: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
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如下: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2、杀害被绑架人。 3、绑架犯罪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刑事责任。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