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建制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和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如下: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7、非公益
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
我国自2018年1月1日,颁布了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其中按照规定四大类污染需要征税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但是建筑和交通噪声暂未纳入,同时居民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未纳入征税范围。 但是全国的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