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1、房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申请者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相关行政机构的行政决定书;5、已设抵押权的,应递交抵押权人准许的书面材料;6、若是拆迁安置房,需递交拆迁补偿合同;7、房产共有者准许转移的意见书;8、规定的其它文件。
办理不动产证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
房产证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小产权房。 2、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 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手续因过户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如下: 一、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身
房产证过户需要以下证件: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其他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
办理房产证在房管部门。房管部门依据当地政府赋予的职能,对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拆迁、房地产产权交易、住房公积金、直管公房和房地产监察等方面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如果是办理商品房房产证的,需要带上以下材料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买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准购证明(如果有贷款的话要先做贷款审核)。交完首付款后由购房人亲自去房管局提交资料,办理商品房的房产证即可。
办理房产证在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
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的手续是: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等资料至房产管理部门审核,房产管理部门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领取过户回执。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
办理房产证过户应由产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后完成房产证过户。
办理房子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如下: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产权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