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
隐名股东能不能直接起诉公司。 隐名股东既非登记股东,又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其已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了股东身份,直接起诉公司的,法院不支持。 隐名股东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其股东身份,再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诉讼。即隐名股东在显名化后才有资格起诉。
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后,可以申请破产的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股东可以起诉请求解散公司的,且一般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才可以起诉。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法律赋予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权利。
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 公司股东法人变更流程: 1、首先向工商局网站提交变更信息,根据公司经营
隐名股东不可以代表公司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
经理一般无权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担保。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有权利。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清算。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
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而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出资人,无权向公司主张行
股东变更代办是允许的,但是必须要有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股东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增加公司股东; 2、减少公司股东; 3、涉及到公司人员职务变更的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监事变更)。